第十二章 中意(1 / 2)

“芳儿,帮哥一个忙,把这几根羽毛送去唐大爷家,给你青岚姐。”

其实也不用这么着急,非得今晚上给。

但是明早晨还得上山干活,总不能拿着几根羽毛去车站吧?

周青岚也不能带着羽毛去山上干活啊。

倒不如打发了妹妹给送过去,反正离着都不远。

俩小丫头接过尾羽,乐颠颠跑去唐家了。厨房里就生下张淑珍和盛希平娘俩在忙活。

“儿啊,你跟周知青,咋回事儿啊?”

张淑珍一边从锅里舀水烫毛,一边很是关心的问道。

做母亲的直觉告诉她,儿子似乎跟那个姓周的女知青,有些不一般。

“妈,你觉得青岚咋样儿?”盛希平动手翻动着大盆里的野鸡,随口问了句。

“哎呦,那姑娘敢情不错了。

你别看人家是城里来的姑娘,说话处事都可好了,一点儿也没有瞧不上咱沟里人的意思。

人家那父母都是知识分子,有文化,跟咱这大老粗的家庭不一样。”

张淑珍一边说,一边瞅了眼大儿子。

“儿啊,你跟妈说,是不是看好那姑娘了?”

盛希平抬头,朝着母亲笑了笑,“嗯呢,是有这個心。”

跟亲妈还有啥不好说的?盛希平大大方方的承认。

咋说呢,他已经重生回来了,估计想再回去不太可能。

既然要重新生活,他总要娶妻生子过日子吧?

上辈子的媳妇,现在估计才满地跑呢,难道他还能再等二十年?那不是开玩笑么?

而且,上辈子他亏欠周青岚那么多,老天爷好不容易给他一次重来的机会,他必须好好对周青岚,才能弥补上辈子的罪过。

张淑珍闻言叹了口气,“唉,你让妈咋说呢?

那姑娘是挺好,真要是能跟你成了,妈做梦都能笑醒。

可是儿啊,你要知道,人家姑娘条件太好了,看上她的人不少,人家能相中咱么?

人家的父母还指望着过几年闺女招工回松江河呢,能舍得让孩子嫁到咱这沟里来么?”

沟里,一般是镇上那些人,对各个林场的称呼。

林场大多都在山沟里嘛,偏远山区,镇上的人,心里都有些看不上,所以这么称呼。

时间久了,林场的人,自己也会这么说。

“只要妈也能相中就行,剩下的再说呗。”盛希平闻言笑笑。

周家人不错,上辈子得知了周青岚和盛希平处对象的事,也没有在里面作梗搞破坏。

毕竟盛连成在林场工作这么多年了,为人处世端正,人缘也好。

张淑珍更不用说,街坊邻居谁家有点儿大事小情,她都过去帮忙啥的。

盛家的家风不错,盛希平本人也不是拿不出手。

别管是镇上还是沟里,谁不希望自家闺女找个稳稳当当能好好过日子的人?

只有那些心术不正的,才想着利用闺女攀高枝儿。周家夫妻都是知识分子,不会做这种事。

娘两个一边唠嗑儿,一边干活。

野鸡褪毛就得趁着水热往下拔,盛希平手粗不怕烫,动作麻利的拔毛。

野鸡早就开膛扔了内脏,所以只要把毛褪掉、洗干净就行。

野鸡肉多数都柴,不容易炖烂,要想明早晨吃,那就得今晚上炖在锅里,小火焖一晚上。

等明早起来,下进去泡好洗干净的蘑菇,再重新炖一下。

“你进屋陪你爸唠嗑儿去吧,这些活我来就行。干一天活也都累了,歇着去。”

盛希平把脏水拎出去倒掉,回屋后想要帮张淑珍剁鸡,张淑珍摆手不用,催着大儿进屋休息。

“妈,我手有劲儿,还是我来吧。

你在家这一天也不得闲,挺累的,你歇着,我来,这些我都会。”

盛希平没听母亲的话,而是接过了菜刀,在水缸沿儿上蹭了几下,然后抡着刀,叮当的剁鸡。

野鸡比不上家鸡大,尤其是这个季节没那么肥,所以这只鸡褪毛去内脏后,也就剩下二斤来沉了。

盛希平抡着菜刀,毫不费力的把鸡肉剁成小块儿。

他还特地留了个整的小腿儿,那是给盛希泰留的。

那小子最馋,好不容易炖只鸡,咋地也得让他吃点儿好肉。

这边盛希平把鸡剁了,那头张淑珍往灶坑里添了点儿细柴火。

锅热之后,拿着锅铲从油坛子里铲了一小块儿油出来。

“哎呀,这还省着吃呢,冬天炼的半坛子油也见底儿了。”张淑珍忍不住念叨了一句。

“没事儿,先吃着。

北山后大地一到秋天就有野猪和黑瞎子来祸害东西,到时候我带人过去看青,别管是啥,打死了总能分点儿肥肉炼油。”

林场职工住房多数都是公房,院子小,菜园也不大。

平常种点儿小菜还行,可是冬储的白菜、萝卜、土豆需求量大,各家菜园太小不够。

为了解决职工和家属吃菜问题,林场经上级部门批准,自留了好几块地给家属队耕种。

比如盛家西边这块地,就是林场的菜地。

盛希平说的北山后大地